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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241

《大漠謠》顧名思義是始於西域大漠的故事,一名襁褓時即被狼群收養的女孩玉謹,在十歲那年被迫認了在荒漠中無意間救起男人為義爹,自此脫離了飲生血、獵牲畜的狼一般的日子,開始了她身為「人」的生活。身為匈奴族太傅的她義爹,只用了六年的時間便讓她說得一口流利的漢語,研讀詩書並能機巧擅用,不復當年的獸性,即使後來遭逢變故又回到了狼群三年後,再重回人群依然是秀外慧中、巧智多謀且長袖善舞,流落未曾踏足的大漢長安街頭時,因精通做生意之道將瀕臨倒閉的歌舞坊經營的有聲有色富賈一方,深按揣度人心之能事,應付達官貴人、皇族權貴遊刃有餘。

雖說在原創的世界裡主角萬能外掛無限開已是不可明言的慣例,沒什麼好驚訝的,但每次看到這樣的設定我都好想問問作者,你真的相信這樣的設定是能說服得了人的?尤其是在女主角並非是已在社會中打滾多年的社會人來附身的情況下,先不說跟著狼群生活多年已過了學齡期的孩童是否還救得回來(習慣當人)的問題,女主角從小不是在狼群中追風獵兔,就是在匈奴皇室群中插插花、背背書、與皇子打打架,偶爾奉迎下單于或皇族,不必爭不必鬥儼然就是個快樂的二世祖,那麼她究竟是什麼時候有機會接觸到商業管理經營跟算計人心的?

正所謂萬事起頭難,即便小玉她義爹是孔老夫子在世,而她本身又天資聰穎到可賽諸葛,若沒有一點底子在,單靠書中死背活背的的大道理、生活技法沒有親身的經驗過,是很難將從未接觸過的事物隨意信手拈來,就是學做菜每一步都照著食譜上走,也不可能在第一次學時就煮出道絕世佳餚來,更不要說是遊走算計重重的商場及漢人皇室。

撇開這點,這個故事算是讓人讀來極為舒服溫雅,作者輕輕柔柔的文筆讓每個句子都透著一股詩情畫意,花花葉葉雨雨風風在故事中洋溢著春日的暖意,小玉與兩位男主角霍去病、孟九的情感刻畫也顯得清清淡淡甜甜淺淺微微飄搖,除了小玉與孟九初遇時因為偷東西被逮到兩人講了兩句薄弱的「機智對談」後,再次相遇就一見如故情深款款,這點著實詭異了些外,作者處理感情的手法我覺得真有那麼一點于晴的味道,那種不言明只在各自心中慢慢發酵、醞釀的情愫,藉著隱隱保護著對方的行動、眼神的傳達,比起大多數老是把愛你愛我愛他掛在嘴邊讓人雞母皮跳不停的故事,無疑是更深刻也更吸引人的。

就連一向對三角戀興趣缺缺的我,也忍不住好奇小玉最後到底會選誰?是若即若離心思難測不時溫情送暖的孟九,還是直來直往性格剛烈總是默默守護的霍去病?我個人是比較偏愛小霍,正直爽朗有擔當(重點是感覺夠man!)像永不傾頹的屋樑,為你支撐屋宇遮風擋雨,架起溫暖的歸地,而小孟就像一團迷霧,需要悉心去猜解去照慰,一不小心便會被他蔓佈四周的防護網給劃傷,這樣的人太累,也太容易讓自己在不知不覺間陷進慢速的頹廢。

《大漠謠》對近來越趨嗜重甜的我來說是有些稍嫌清淡的,但偶爾感受下大漠的溫煦微風,柔和的塞外小曲,輕緩的柔言詩意,亦是別有一番風情,慢慢教人上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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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neting

It's never too late for anything if you want it so bad.

當時為了申請攝影研究所,特地設計了一套名為Chinese Maniac(中國熱)的作品,主要靈感來自於21世紀中國的崛起和黑人歐巴馬當選美國總統。作品中的女孩生活在2050年,那時世界對於美的追求早已因中國國力強盛而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黃種人的長相變成新興時尚指標, 而歐美的年輕白人為了達到這種社會認同的美麗,紛紛把頭髮染黑,把雙眼皮縫成單眼皮,甚至削骨不讓鼻子再這麼挺直。---連美恩「我睡了81個人的沙發」

非常令我震驚的一段話,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強權轉移的時代,從前的想法或許都侷限在經濟及政治方面的取代,而時尚、美麗的這種話題一直都沒有真正跟這一切接軌上(至少是就我的腦袋而言),從前也一直覺得西方對於東方的審美觀都很詭異,都不是在我們眼中標準的美,好像越有「東方味」他們就覺得越接近美麗。從前也聽過一個說法:人很容易跟自己非常相反的人或特徵給吸引。但我們都忘了,美沒有標準,美可以擁有每個人自己的定義。

作者在阿姆斯特丹的體驗也讓我擁有深刻的感觸,荷蘭的大學生最想要旅行的國家是伊朗,在我們充滿疑惑的想著那個危險的地方的時候,他們只想著這世界的思想完全都是美國一手包裝出來的,而要荷蘭的學生們與其去相信美國的片面之詞,對他們來說,自己去探索與發現才是最重要的。這段想法也深深的震撼了我,在全世界號稱民主的國家,大家批評著中國或北韓的共產與洗腦政策,但我們又何嘗不是?只是這個地球,這個世界是一個更大的共產政營,誰握有權力誰就可以說出至高無上的話語。而又有多少人(尤其是東方人)會想到或願意去求證這一切的輿論?這又讓我想到我媽現在政大EMBA課程的其中一門:這個世界一共有60多億的人口,但有將近78%都是窮人,多半都分佈在非洲,而我們該怎麼做?救他們?教導他們該怎麼進化到文明世界?或是放任達爾文物盡天擇的理論?如果救他們,那我們是不是又要承擔這世界資源將會消耗的更快,更競爭,很快這地球就要別無選擇的爆炸?而他們又有多可悲,我們又有多自私,太多的生命的選擇權都在我們的手中,而我們所謂的民主,是不是就是這樣運作著?

羅馬的人骨教堂

安特衛普、比利時對街頭藝術的支持(不論是炸街道或是巨型鳥類屍體創作)

倫敦冷漠的拉扯矛盾印象

既是天堂亦是地獄的巴塞隆納,還有美的椎心的聖家堂...

這本書還有帶給我一個非常好的想法,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趨之若鶩的好景點或好藝術品就是無庸置疑的。妳還是可以覺得他無聊,可以不被吸引,因為這個世界可以擁有千百萬種的標準或教條,但真的不適用於美身上。

而她的經歷值得每一個想探索自己生命、想冒險的靈魂去閱讀。

並不是盲目的跟隨她的腳步,每一個人的每一個生命,都應當有自己的出口,

找到屬於自己的勇氣。

That's all the matters!

我想要更勇敢的面對自己的生命,拋棄掉這一切沒用的自我厭惡,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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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ia0210

強納森.崔普爾(Jonathan Tropper)的作品,絕不是那種會正經八百的告訴你,悲傷時我們應該要以哭泣來表達情緒,他總是想傳達一種沒有什麼對或錯的標準答案,悲傷時你也可以用微笑來面對。如果有一天,老婆跟你的老闆搞外遇,還搞到你的床上很淒慘嗎?正當你需要意見,或需要有人來幫你收拾爛攤子時,結果你的老爸就這麼過世了很沮喪嗎?那如果這一切不幸剛好全都降臨到你身上呢?

  好吧,我必須承認一開始看起來很胡鬧,然後一切的時光就在全家人為父親守喪的七日內倒帶回播。沒錯,外國人都是藉由告別式在懷念一個人,而難得的是一家人也因此短暫聚會在一起,彷彿又回到了童年那段吵吵鬧鬧的時光。這也是不管你和家人之間互相抱著怎樣的敵意,最後也許你還會感謝至少有個人陪你吵、陪你鬧。

  作者讓我最佩服的一點,是他可以把市井小民們的心聲,每天在自己內心裡天使與惡魔的對話,描述的淋漓盡致啊,而且,人生不就是這樣嗎?有時候我們會遇到一些鳥事,且毫無預警莫名其妙的發生,發生的讓人不知所措,而我們也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下去,然後盡可能的欺騙自己,以為睡一覺醒來,隔天事情就會自己好轉並明朗起來?或者開始安慰自己,如果回到那一天,我們做了不一樣的決定,也許事情就會變得不一樣?

  雖然最後的結局是有點爆炸性的急轉大翻盤,其實就跟一開始的胡鬧一樣,這些看起來只不過又是另一場胡鬧而已,但人生確實也像這樣,只要我們繼續活著,任何事還是有可能發生吶。當你的運氣一開始就背到極點,然後又風水輪流轉的換別人背到底,那就代表著你看起來已經沒原本那麼背了不是嗎?這又是什麼歪理?但又何必介意呢?反正充其量,故事也只不過是想刺激著那些根本不可能會發生在現實裡的感觀,刺激著我們已經公式化且腦殘的想像力,至少就這點而言,作者已經盡力的非常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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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maker

看到村上兄描述有關於艾雷島上牡蠣澆上single malt whiskey的獨特吃法,還真的有股 狂躁的衝動想要馬上吃吃看。書中提到的whiskey品牌也都一一勾起我舌頭想要品嚐而蠢動的 慾望。

與我最近讀過的帶有旅行隨記性質的兩本書《魚的希臘旅行》跟《一個人的京都漫步》相較起 來,《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更有種神奇的魔幻力把我拉進了艾雷島與愛爾蘭的場景中。 曾經到過英國的我不禁懊悔為何未到這兩處感受過,而曾經小愛酗酒的我也不禁慚愧地想其實 我根本一點也不懂酒吧。

即使是這樣獨特風格般的自言自語,卻也流暢地讓我讀得津津有味。能夠成為世界級的文學 家,其文筆果然是不同凡響。書中圖片皆由村上春樹妻子所攝,會有種讓人想著原來文學家的 妻子也要有兩把刷子的感覺。89頁中一隻坐在愛爾蘭石牆前的可愛小貓,也吸引住目光捨不得 離開。

對喜愛威士忌的朋友來說,這本小書將會是至高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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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nyc

說是奇幻小說的原型,讀到舊俄那種社會氣味。

為了生活穿著「真實」的外衣,能夠長久的到底是什麼?笑看荒謬的說話大公貓、唱詩班指揮,莫斯科卻是一片繁忙的荒漠。居住在地下室的作家,寫了一個一萬多個滿月前的故事,他注定要成為大師,也注定要拯救筆下的主角。

那顆曾是藝文會主席白遼士的腦袋,曾相信死亡就是最終,直到那腦袋承在華盤裡,供賓客賞閱,我們也無法知得他是否真正瞭解死亡的意義。

最後無法解釋的一切都以受了催眠解釋,很是合理,只是生命畢竟不是科學。所謂的真理或事實,也許也只是某種想像與建構的狀態。每月見到的可怕夢境,也許是要在一切解釋完滿後,留下一點想像與真實的空間。

社會寫實加上有點魔幻氣息(非魔幻寫實),卻也對味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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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ia

清朝,是離我們最近的一個朝代(當然,從對岸的角度看來,還隔了一個中華民國),不過你說它近嘛, 恍恍惚惚也百年過去了。清朝的文物在台灣的生活中早不復見,台北街頭空殼一般的所謂南門、北門, 植物園裡只剩幾塊板子的布政使司衙門,還有迪化街那排頹圮的所謂古蹟,透過這些連觀光價值都殘存 無幾的建築物,加上教科書裡,從風光入關伊始,到狼狽應付列強以終的那些個遙遠年代,留給中學生 乃至大學生的,就剩下光著前額、留著辮子的模糊形象,還有在考試時讓人始終背不完的戰爭和條約。 雖說是最近的一個朝代,也許像漢唐這些一兩千年前的古老時光,對我們來說還感覺來得親切些。

這幾年大陸的歷史劇蔚為風潮,清裝戲尤其大宗,從二月河的各個王朝以降(其實小燕子的還珠格格還 要來得更早些),讓紫禁城裡阿哥王爺們的面目一下子鮮活起來,不過說來說去總都是些政治鬥爭和宗 廟之上的所謂大事、國事,但究竟一個在精神、文化、乃至於經濟、器物,在兩百年前都還是閉關自守 的古老帝國,兩世紀來是怎麼演變成今天所謂G2,更是美國公債最大持有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土重 遷、守著祖宗家法的清末百姓,是如何化身為唯利是圖、在全球化浪潮之下茫然尋找自己位置的現代華 人?從一次次戰爭年代、條約內容、通商口岸、遠因近因導火線的填鴨之下,這些疑問都被全然拋諸腦 後--正所謂連孩子一起把洗澡水給倒了--我們的歷史胃口都給教育體制給搞壞了,連帶我們也都忘了, 我們究竟是誰?在思考要往哪裡去之前,也許還是得想想,我們曾經是怎麼走過來的。當然,這本書不 可能也不需要為此提供解答,但是作者讓人感到服貼的敘事和持平而溫和的史觀,的確是華人回首來時 路的難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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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ue05

破碎的鏡片照映出部分的面貌,有點熟悉又似乎是這麼陌生,當我們急欲撿拾掉落的碎片拼湊出完整的個體得知真相,才發現即使還原了面貌,那鏡中的影像顯得離譜又怪誕,依舊讓人認不出眼前的就是自己。

於是,她撬開了桶蓋,將刷子放進去,看著乳白色的油漆滴滴答答,將鏡子全部漆成了白色。

或許本書封面就已揭露給讀者所欲傳達的意念,特別的是它是以當事者而非照料者的觀點,我們除了可以了解那逐漸喪失心智的心路歷程,更可以感受那宛如末日倒數的恐懼與無力,面對事業、家人,甚而自我終將不復記憶,只能眼睜睜看著心靈被吞噬而毫無抵抗能力,而在尚具病識感的初期,那迷惘挫折與心態調適承受,讓人不經想起了不少著名電影的片段。

如果生命就是經歷並記憶生活細節的過程,那阿茲海默症患者在不斷經歷與消逝間,生命又該如何定義?對於記憶,人向來擁有選擇權,美好的記憶,悲傷的遺忘,但當不再具備掌控權,面對的只會是失去,是不是只能告訴自己,我為每一天而活,我活在當下。

我想念曾經精采的生命與摯愛的家人,我想念,我自己。

當言語與時間都不再具任何意義,唯剩"愛"是支撐生命的能量,或許我會忘記今天,但不表示今天一點也不重要,或許我會忘記你,但請記得我永遠愛你。

那是近期上映楊力州導演"被遺忘的時光"紀錄片裡的一段話,「她一定會忘了我,但是我記得那就好了。」困在時間的長流,與不斷錯置的情感中,或許我們都會因此而更勇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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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eter73

第一次認識威爾森,是幾年前那本看起來毫不起眼,但內容卻是令人一閱讀起來就無法停 止的「時間迴旋」。一個關於末日的故事寫的如此吸引人,悄悄地帶入的科學元素讀起來並不 費力。

而這本是威爾森的成名作品,在時光迴旋的序跟推薦文中早聞其名,讀起來卻可以令人再 三思考其中的劇情中心點-心中那個無法摧毀的建築。

一個在神祕出現的石碑,預告了二十多年後的東亞將會被名為"古殷"的強人所統治。此 舉代表現在所有的東亞強權國家將在這二十多年內相繼被統一。之後在數個國家陸續出現後續 的石碑,又出現崇拜古殷的『古殷教』信徒,再加上許多野心勃勃的強人也想當上"古殷"。

而文中所提到的正回饋這點值得思考,我們可以預想當第一座石碑出現時,關於二十年後 到底是否真的能實現尚無定論,但當有一個一個人開始相信時,其結果將會越來越確實,所以 才會出現第二座,而第二座的石碑更能讓人認為未來的某一點是確定的,更能加速這個未來事 實的速度,所以會發現石碑出現的速度越來越快,最後甚至出現在非亞洲地區。

絕大部分的人在心中建築起一個認知後,是無法像是摧毀現實建築那般輕易,而心裡相信 的力量也超過現實上所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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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willow87

雖然這本書涵括的"獎項"不只有科學領域,不過因為本人的偏好,我對書中關於科學的獎項特別有興趣。在Ig Nobel Prize甫成立之初,當時為英國國家科學顧問的生態學大師Robert May曾嚴詞批評並要求不得把獎項頒給英國科學家(顯然,英國研究對搞笑諾貝爾獎的"貢獻"很大),認為這會讓大眾以為科學就是瞎搞。的確,搞笑諾貝爾獎曾為嘲諷將獎項頒給偽科學的研究,但是大部分得獎的研究都是經過嚴謹的實驗、論證與同儕審查,甚至很多是發表於極有聲望的期刊之上,確實是符合這個獎讓人 "laugh, and then think"的宗旨,讓我們驚嘆"怎麼我就沒想過!"。我在這群科學家身上看到他們樂於研究、樂於思考的充沛活力(2010諾貝爾物理獎得主Andre Geim正是史上獲得諾貝爾桂冠與搞笑諾貝爾光環的第一人,而他諾貝爾獎的研究就方法看,也足夠再贏一座搞笑諾貝爾了!)。感謝亞伯拉罕斯,他讓這些超棒的研究不被埋沒,讓我們大笑,也讓我們了解"原來enjoy才是做科學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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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dia5

我一直相信,每本書的誕生,一定是作者想向這世界,或向讀者們表達些什麼,或談點什麼主題為出發。如果平常看習慣有明確劇情走向的現代小說,可能剛接觸湯瑪斯的作品會不太順手,或者該說作者欲涵括的範疇太龐大而失焦?即使如此,但人們依然喜歡在他們所不了解的東西身上,塗上一層神秘的色彩,亦像是符號的隱喻那般高深莫測,就算這符號夠簡單、夠通俗也不例外。

這本書寫盡了對於醜陋本質的掩蓋,從俗弟意外進入紐約地下水道獵殺美洲鱷魚開始,曾經是人見人愛的爆紅寵物,為何到後來卻演變為大家急於剷除的公害?以及另一個一心想擺脫掉鷹勾鼻,進而擁有主流翹鼻子的女性,不惜負債也要美容整型。然而這些為追求所謂主流價值觀,為提供給人們所謂更美好生活的假象,但卻失敗的產物,究竟還有什麼地方可去呢?俗弟將在馬路的下面,遇見他們之中的某些人事物。似乎隱喻或反諷著,那些被埋在地底的美麗,其實才是我們內心醜陋的倒影。

其呈現手法有點像電影《巴黎我愛你》藉由著一幕幕老百姓的短篇剪影,每段故事都以巴黎某一區,或某一景點為題的故事,而形成一幅城市的多種面相,讓人分不清究竟是我們決定了城市的風貌,或是這些無生命體反操控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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