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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開始就看出律師是個拘謹壓抑,希望一切按部就班,合理發展的人。 因為律師會在設定鬧鐘、然後在鬧鐘還沒響之前就先醒來;因為律師對於自己在家庭當中該扮演什麼角色、妻子又該扮演什麼角色,有十分傳統的想法;因為律師對於能夠表現自己社經地位的一切──像是子女就讀的學校、自己座車的款式等等──都力求符合某種不言而喻的規範;因為律師對於自己的事業應該如何發展、夥伴應該如何挑選,都有全盤的考量與安排……雖然一切照著計劃進行,但,律師的人生,卻在那天晚上出現轉折。

這時,律師的故事暫停,第二章開始了。

於是我們發現,從某個角度看來,《第二人稱單數》(Second Person Singular)具備一個十分易懂而吸引人的故事架構。這個架構由兩條主線交纏而成:一是以律師為主角、採用第三人稱方式記述的故事;一個偶然,律師發現了令自己起疑的線索,在憤怒與妒恨的驅使下,律師開始設法追查這件事情的真相;另一則採用第一人稱方式回顧,以另一個主角的主觀視點,敘述自己某段人生經歷。第二個主角的經歷,與律師想要探查的事件有關,但律師在追索的過程中,又自行推論出不同的可能;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律師的想法只是被嫉妒沖昏頭的譫妄?或者第二主角所講的一切,其實並不是事實?

但換個觀察角度,我們也會發現,這個故事當中,還埋著別的主題。 《第二人稱單數》的故事背景發生在耶路撒冷(Jerusalem)。耶路撒冷是天主教、基督教及伊斯蘭教等三大宗教共同的聖地,位於中東的巴勒斯坦(Palestine)地區,此區目前主要分為以色列(Israel)及巴勒斯坦國兩個獨立的政治體系。因為這樣的地理位置及宗教地位,所以耶路撒冷一直是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國的衝突中心,以色列及巴勒斯坦國的官方均宣稱耶路撒冷是該國的首都,但國際上對此的認定仍然莫終一是。

因此,耶路撒冷成為一個對比強烈、奇妙複雜的城市。 不同種族、不同語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道德標準的居民,一起在耶路撒冷當中生活,所呈現出來的並不完全是多元繽紛的混雜文化特色,還有許多劍拔弩張的緊繃情勢。除了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長期因為土地、國際及宗教問題而產生的對立情況之外,同處一城也讓彼此之間因社經地位不同而產生的差異更加明顯。在社會的金字塔中,縱向(種族、宗教等等)與橫向(職業地位、經濟階級等等)結構於是變得複雜無比。

如此狀況,一方面提供了角色們某些作為的理由,一方面也具體而微地揭示了這個城市的現實面貌。

所以我們會明白:身為阿拉伯人的律師,為什麼對於某些能夠代表生活階層的物件(例如搭配西裝的領帶,例如駕駛代步的座車)如此刻意經營,對於自己發現的線索,又為什麼會有那樣偏執誇張、近乎瘋狂的反應;我們也會明白:第二主角為什麼會做出某些選擇,寧願冒險,也要試圖用一些極具爭議的方式來扭轉自己的人生方向。

這些千頭萬緒的主題,作者薩伊德‧卡書亞(Sayed Kashua)全都舉重若輕地將其溶在以人為主的情節當中。

是故,就算對於耶路撒冷特殊的地位沒有什麼認識、對於猶太人及阿拉伯人之間長期積累的歷史情仇沒有什麼概念,閱讀《第二人稱單數》時,也不會有什麼滯礙之處。事實上,在長期受到西方視點影響、被好萊塢電影催眠的情況下,我們對於距離並不遙遠的中東,一直沒有太清楚的想像;閱讀《第二人稱單數》,正好讓我們能夠暫時撥開那些宗教及政治情勢所成的重重誤解迷霧,直接且單純地審視生活在那樣環境當中的人們,究竟是什麼樣貌。

無論身處哪種環境,人總難逃離愛恨嗔痴。

對於所屬族群的認同、對於社會地位的經營、對於婚姻關係的想像,以及對於畢生夢想的追求……在那些懸疑、猜忌、徬徨與追尋的情節裡頭,驅動角色們的,正是人皆有之的愛情、慾念、佔有以及渴望。這些我們都會覺得熟悉,因為同樣的情節也會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周遭,甚或就發生在我們的身上。閱讀《第二人稱單數》,我們可以從中一窺中東地區的生活面貌,感受那個社會氛圍裡的衝突與張皇,而且也可以辨識出某些不變的人心輪廓,從而認識包括自己在內的人間種種。

雖是他方,但讀到的人心,卻非異鄉。

書店

律師看看手錶,發現才七點半,便把公事包揹到肩上,拿起裝好壽司的褐色紙袋,回頭又沿著雅法路而行,朝喬治國王街與他最愛的書店前進。那家店位於麥什比爾百貨公司後方,離停車場只有幾步路,在晚間八點關門。他一週逛書店一次,只要能夠準時離開事務所就會進去晃一晃。

他推開玻璃門,金屬風鈴隨之晃動。

「嗨,」正在看書的女店員說。她抬起頭,對著律師笑了笑。

「嗨,梅拉芙,妳好嗎?」

她點點頭,繼續看她的書,知道律師將依照習慣的瀏覽路線走動,也知道他會去尋找尚沒上架的新進貨。

律師深深吸了口氣,享受二手書的特有氣味。咖啡館老闆歐維德熱情支持獨立經營的店家,首先推薦了這間新書舊書兼賣的書店,咖啡館有位常客是藝術評論家,曾經褒揚老闆個人風格與搜刮各式珍本的本領。

三年前,律師為了準備每月的聚會,首度走進書店,那時他的會計師兼大學友人安東邀大夥到他家晚餐,同時討論暢銷書《誰搬走了我的乳酪?》。

律師把公事包與壽司放在櫃檯旁,回想起自己那一次把挑選的書交給年老的女店員時覺得羞愧不已,站在收銀機前,恨死安東害他買下那本書,恨死女店員的冷笑,恨死她讓自己有那樣的感受,也為了很多自己想知道卻不知道的事情恨死自己。

那位女店員走了,換了樂於助人又對人客氣的梅拉芙,起碼在他比較喜歡上門的週四晚間排班時段。打從「乳酪」事件後,他決心提昇文學造詣,為了保證不會再次尷尬,還專程閱讀他所訂閱的高格調《國家報》的週三書評。有了書評為本,他通常還沒走進書店,就知道等等要買下哪本書。這個習慣打從三年前開始,從此以後,他每週買一本書來讀,由於他只許自己在睡前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文字,這項任務並不容易。

律師知道他沒有理由上樓看一看,上面擺的是英語及猶太研究書籍。他大多時候買小說,確切地說,買的是現代小說,理由很簡單,因為報紙評論那一類的書。其實,律師非常希望閱讀經典名作,十分願意熟悉偉大作品,那些連不看書的人都聽說過書名的作品。他想知道杜斯妥也夫斯基說過什麼,《安娜‧卡列尼娜》與《戰爭與和平》講的是什麼故事,他想閱讀卡夫卡、契可夫、甚至哈伊姆‧納赫曼‧比亞利克,但是很難,幾乎是不可能的。他怎麼拿下架?梅拉芙曾經對他說:「我希望我們所有客人都像你一樣。」因為當時他買下了伊塔羅‧卡爾維諾的三部曲。假如他拿了經典到收銀機前,梅拉芙就會發現她對自己的誤解可深了。律師永遠忘不了梅拉芙那句話讓自己感到多麼地飄飄然,雖然他買下三部曲,只是因為有位年輕的作家在書評訪談中提到,那是對他影響至深的十本書之一。在書店的得意洋洋超越工作所帶來的任何感受,甚至比委託人無罪開釋還要令他感到滿足。他沒有告訴梅拉芙,那本備受讚賞的書,他無法勉強自己讀完前三十頁,那幾頁已經幾乎逼得他徹底放棄繼續讀下去。

有時他還是忍不住好奇,從架上取下一本經典作品,請梅拉芙包成禮物。《蘿莉塔》、《罪與罰》、《安娜‧卡列尼娜》,通通以歡樂的包裝紙帶回家,因為律師最想閱讀的是偉大著作,是他每一個猶太同輩閱讀的作品。

他看看錶,發現書店再十分鐘就要打烊。他已經知道要買哪一本書,他在該週報紙讀過書評,也在架上找到了它。他知道,到經典區很快逛一圈,他就要回來拿這本書。瀏覽書架時,《克羅采奏鳴曲》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想起妻子問過他這位家中圖書專家一次,是否讀過托爾斯泰這部中篇小說。律師很訝異她突然對書起了興趣,她則解釋說,每回教授討論到佛洛依德,一定會在課堂上提起《克羅采奏鳴曲》。他把書自架上取下,又走到新書區,快速拿了村上春樹的最新小說。

「我想把這本包成禮物,麻煩了。」說著,他把那本二手的《克羅采奏鳴曲》拿給梅拉芙,又補充說:「我妻子正在研究心理學,老是催我替她找這本書。」

梅拉芙點點頭,「所有相信佛洛依德學說的人都很迷這本書,不過,不管從什麼角度讀,都是一本好書,我們今天才進貨。」她指著角落一堆書箱說:「我只有時間拆開一箱,不過裡面有好些珍品。」

「太好了,」律師一面說,一面把村上的書放入塑膠袋。「那樣的話,我很快會再來逛逛。」

律師在書房找書時,發現了一包菸,便點了一根,而嬰兒就在此時開始哇哇大哭。妻子踩著平穩的步伐朝嬰兒床移動,哭聲平息了。律師深深吸了兩、三口,在菸灰缸裡把菸捻熄,遲疑片刻後,又拿水往焦黑的菸屁股倒水。不會有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來讓死灰復燃,他很滿意,灌了一大口的水,拿起《克羅采奏鳴曲》,離開了房間。

律師不喜歡離開被窩,因此即使沒有需要,也會先進浴室設法解尿,結果沒有尿意。他拿兩顆枕頭疊靠在床頭板上,打開粉紅色兔寶寶造型燈,捧著書躺到女兒的床上。

雖是二手書,很可能換了好幾手的主人,書況卻很好,幾乎跟新的一樣。律師認為這顯示了前任主人的個性,主人顯然珍惜它、保護它。律師也懂得愛書之道,從不將書頁摺角,從不在空白處寫字,從不折斷書脊。他研究頗為醜陋的封面,兩道黑色粗線把封面切分成三個大小不一的面積,最上面是黃色,印有作者的名字:托爾斯泰。下面的綠色部分是書名:《克羅采奏鳴曲》。中間主要是一幅醜陋的粉蠟筆插圖,圖畫右邊有個男人,眼神熱烈,鷹勾鼻,呆滯的嘴,一手握著匕首把柄。封面另一邊是個無臉的女人,身體捲曲而模糊,手無力地在殺人犯前舉起。律師暗想,若非知道作者是誰,他絕對不會買下這本書。

他翻到扉頁,上面印有作者的全名: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他反覆讀了幾次名字,想像自己是益智節目的參賽者──「知名俄羅斯作家托爾斯泰的全名為何?」──羞愧自己竟不曉得答案。翻到目錄頁,他又驚又喜,發現這本書包含四個故事,而非如封面暗示的只有一個,除了第一個故事《克羅采奏鳴曲》外,還有《魔鬼》、《偽券》與《舞會之後》。律師討厭長篇故事,一是因為他沒有時間,二是因為他喜歡在覺得自己應該知道的長串書單上打勾表示讀過了。

在此頁左上角,他看見娟秀的字跡以藍墨水寫了一個名字:「尤納坦」。前任主人的筆跡讓律師停頓下來。許多二手書的封面內頁都寫著某人的名字,不知何故,這個名字──或應該說是這個男人的字跡,卻吸引了他的注意。那筆跡既溫柔又嫵媚,苦苦哀求協助,簡直像封面上那個蜷縮的女人。他對自己說,別在意,開始讀吧。他知道自己沒有多少時間,隔日是週五,律師與孩子都放假,但是請客已經使他晚睡了,而酒精正發揮作用,讓他感覺昏昏欲睡。

律師閱讀小說第一頁的引文:「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八節)」他暗自竊笑,若是這樣的話,他毫無疑問是姦淫之王,即使除了剛離開其床鋪的女人外,他沒有與任何人做過愛。這段引文讓他分心,根本還沒開始看書,就已不知不覺來到另一個世界。他回到喬治國王街的咖啡館,回顧所有見過的女人,年輕的,年老的,俗世的,修道的,德系猶太人,西班牙系猶太人,阿拉伯人,猶太人。他回想自己上下打量女人,有的朝他迎面走來,有的走在他的身旁,有的站在他面前。他回想自己估計她們臀圍大小,評定她們穿褲繫裙好看與否,又仔細觀察她們的大腿,想像她們真正的曲線。他知道沒有人會注意他,他不是會被逮到偷窺女人的那種人,因為他只瞄那麼一下,卻沒有細節逃得過他的眼睛。才片霎的工夫,他可以取得一切相關的資訊,他的眼睛受過專業訓練,能夠確認乳溝、底褲痕與胸罩肩帶的位置。他記住她們走路擺臀的姿態,記住她們乳房的大小與晃動。律師並不打算藉這樣的資訊採取什麼行動,他只是想找出自己的喜好。大多數人認為他的妻子長相漂亮,但是妻子並沒有他所喜歡的那種魅力,這一點他歸諸於她的身體線條、她肥胖的大腿,以及兒子出生後立刻出現的腹部妊娠紋。律師有時覺得除了他娶的女人外,所有的女人都吸引他。偶爾,在喬治國王街上,他走在一名女人後面,看著她,對她起了性慾,才發現那女人的身體與妻子的身體非常相似。

律師搖搖頭,甩開這些愚蠢的思緒,想將注意力帶回書上,卻知道眼睛只能再睜開幾分鐘。他想,也不必開始讀了,他太累了,不如隔天再開始讀吧。熄燈前,他查看標題故事的長度,迅速翻了幾頁,書頁揚起的輕風與熟悉氣味令他感到一陣滿足。他翻到一百○二頁,故事結束了。正當他準備闔上書,一張白色小字條從書裡掉落,律師讀著便條,開始露出微笑,那張便條上有妻子的筆跡,以阿拉伯語寫著:「我等你,你沒來,希望你一切都好。我想謝謝你昨天帶給我美好的一晚。明天打電話給我?」

菜刀

律師跳下女兒的床,準備去宰了妻子。他要刺這婊子幾刀,割開她的喉嚨,挖出她的眼睛,將她碎屍萬段。要不然,或許勒死她吧。他要坐在她的肚子上,騎在她的身體上,將她按在床鋪,手指握住她的脖子,讓大拇指深深掐進肉裡面。他想像她扭動身軀,喘著息,眼睛突出,想像自己惡狠狠地瞪著她,以狂怒的揶揄回應她的請求與恐懼。她要是想反抗,他會扼制她的脖子,往下鎖住她的氣管,她的手指會抓著他的手臂不放。他要再更用力一握,戳穿她的脖子肌膚,讓指頭沾滿她的鮮血。在軀體鬆弛無力後,他還要繼續加壓。

他三步併兩步上樓,心頭浮現一陣迷惘。他看到了妻子,她一點也不像是眼前的女人,這女人一絲不掛,在一名無臉的陌生男人身邊縱聲大笑。律師肯定這男的是個下三濫,是個猥賤的罪犯,也許就是小說封面上的男人,持著匕首的那一個。在他心裡,他彷彿第一次見到她,她呻吟搔首,推揉突然變得均稱迷人的大腿,緊貼著躺在她上方的陌生人的骨盆,那陌生人一臉的輕蔑與獰笑,也許根本就是他認識的某個人。妻子的眼眸閃耀著他未曾見過的熱情,她以她本來沒有的長指甲抓搔男人的背部,一面拱起身子偎向他,一面呢喃著愛語。

律師覺得自己快要窒息了,痛苦撕裂了腦袋,心臟撲通撲通地跳,呼吸變得短促起來。快一點,他要吸不到足夠的空氣了。他要殺了她,他要不發一語把她叫起來殺死,也許他會喚醒她,告訴她,他知道了一切,然後再把她給殺了。他轉頭朝廚房走去,拉開抽屜,尋找適當的刀子。他匆匆拿起最大的那一把,以右手握住刀柄,然後走向臥室。

妻子趴著,薄薄的夏毯蓋著一條腿,另一條腿則寸絲不掛,斜斜橫越過整張床。她看起來舒坦自在,呼吸規律而平穩,穿著綠色內褲、簡單的白背心,臉朝向右邊,頭髮掩著臉龐,披垂到耳朵與面頰。這不是他想殺死的女人,這是另一個女人,有著一歲大的嬰兒在身旁的女人。

律師放鬆了肌肉,揮著菜刀的手落到身側,一顆頭沉沉往前垂落。他在床腳開始輕聲啜泣,因為他明白了一件事:妻子若不是確信他是個懦夫,才沒膽做出這種事情來。

他調整妻子放在嬰兒旁的枕頭。他說過幾千次了,不要再放枕頭了,枕頭無法防止嬰兒睡覺翻身時自床上滾落。律師平日夜裡要是驚醒跑去查看孩子是否無恙,總會抱起嬰兒,把他抱到嬰兒床上。但這一夜他不敢吵醒他。他把另一顆枕頭擺到地上,他想兒子若是跌下床,頭大概會在那裡著地。接下來,他把兒子的被子蓋好。他的兒子?儘管他竭力不去想這個念頭,一陣痛楚還是閃過了胸口。

他現在要怎麼辦?為了讓小嬰兒繼續睡覺,小聲喚醒她,叫她下樓,拿著便條跟她對質嗎?把便條隨便往她臉上一扔,要求一個解釋嗎?要是她說筆跡不是她的,他要怎麼做呢?也許她是對的,也許根本不是她的?律師捨不得放棄先前的人生啊。便條上怎麼不是她的筆跡,他知道那就是她的筆跡,無論如何,他是在指望什麼?指望幾分鐘前還看起來忠貞到幾乎愚蠢的妻子會突然嚎啕痛哭,一五一十從實招來嗎?他提醒自己,他畢竟不知道她的真面目,他們共同生活了幾年,直到現在他才明白自己並不了解她。

那又怎樣,那麼她就會承認自己的過失嗎?她會怎麼做?流下眼淚,承擔責任,懇求饒她一命?答應她會消失無蹤,連一項要求也不敢提出?臭婊子。

而他會怎麼做呢?懦夫,可鄙的懦夫,要是他下得了手就好了。可孩子怎麼辦?他無法忍受孩子見到母親斷氣的屍體攤在他們面前,他要把他們送出家門,在他們不在場時殺了她,然後通知警察。那麼他呢?他會怎麼做?蹲苦牢?自殺?他應該立刻動手殺了她,他應該在思考前就動手,但要如何下手呢?孩子怎麼辦?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將會少了母親,卻有一個坐牢的父親。他們會跟著他的父母生活,也許是她的父母?噢,老天,她幹了什麼好事啊。

不管怎麼說,他將成為同儕與家鄉的笑柄,即使是殺了她也是一樣。想到遭人在背後訕笑,他心頭猛然覺得一驚。他想像朋友露出賊笑,包括那些來家裡吃晚餐的朋友,嘲笑他這位一流的大律師給人打敗了。他看見收到妻子所寫字條的男人,想像他跟他的死黨坐在一塊,把故事說給他們聽,死黨聽得哈哈大笑。噢,天啊,她幹了什麼好事,臭婊子。她無視他的感情,他時常自委託人那裡聽到有關天真的丈夫讓妻子為所欲為的故事,她居然讓他成為這種故事中的角色。他再度見到三五成群的男人笑得前俯後仰,與妻子共眠的下三濫跟死黨坐在一塊,正好就是在講妻子的德行,還鉅細靡遺描述妻子對他所施展的媚功,那遠遠突破了律師本來以為妻子的能耐。這個野漢子顯然不怎麼在意最新得手的獵物,還是他其實尊重她?也許他們有感情?也許他們相愛?也許他們

打算一塊生活?這男的到底幾歲?他認識他嗎?這事已經持續多久了?

律師走出臥室。一日膽怯,終生懦夫。他把菜刀放回抽屜,往女兒那裡走去。女兒踢掉了毯子,但他沒有替她蓋好,天氣並不冷,溫度很高,高得令人覺得鬱悶難受,他渾身都冒出了汗珠。

他走下樓,在床上尋找那張便條,卻沒有找到。他發狂似地檢查毯子的摺縫,一時間還以為自己搞錯了,是自己幻想出整起事件,他疲累到臆造出那張便條。他又草草翻閱那本小說,心想也許他把字條塞回原本發現的地方,但沒有在那裡。

接著,他在女兒的床邊看見了字條。他把它撿起,夾在書頁的深處,帶著證據走向書房。他走進書房,小心把門帶上,點了根菸,想整頓整頓思緒。深深地吸,慢慢地吐。他或許怯懦,但從來不是傻瓜,絕對不準備上她的當。她以為她是誰?他根本不了解她,這必須是計畫的根據:他不了解她。他終究會殺了她,那一點是確定的,也許不是親自下手,因為他不準備為她的罪行付出代價,但他要她死,那一點是無疑的。不管怎麼說,做丈夫的不必對妻子的貞操負責,她的家人──父親、兄弟、堂兄弟──才是家聲的守衛者;妻子是他們的嫡親,假如他們不負責洗刷恥辱,恥辱會落在他們身上,再怎麼樣也不會算到他的頭上。

他起了一陣哆嗦,把菸熄了,翻開那本小說,想查看書裡的一個地方。在書頁的左上角,他看到自己正在尋找的東西,纖細娟秀的筆跡以藍墨水寫著:「尤納坦」。

電暖爐

尤納坦死了,上週四我把他埋了。我花錢找了兩名阿拉伯青少年來抬棺,除了我以外,沒人出席葬禮,沒人受邀。他二十八歲,剛好跟我同年。

風中的瑪麗娜
卡洛斯.魯依斯.
薩豐◎著
那些沒說的話
奈爾‧亞布蘭森◎著
精巧細緻
大衛‧芬基諾斯◎著
盛開
-陳麒淩短篇小說集
陳麒淩 ◎著
白晝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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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之物
保羅•奧斯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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