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讀來的「原點」感受──談史蒂芬.金的《撒冷地》

【文字工作者】劉韋廷◎文

  《撒冷地》於一九七五年時出版,是史蒂芬.金的第二本小說。對金而言,雖然前一年推出的處女作《魔女嘉莉》頗受歡迎,但當時將金名氣一口氣推高的《魔女嘉莉》電影版尚未推出,是以《撒冷地》的成敗與否,仍對金接下來的作家之路有著極具指標性的影響。
所幸的是,《撒冷地》這本金自稱融合了《德古拉》與《小城風雨》(Peyton Place, 1957)的恐怖小說,在銷售上不僅順利延續前作佳績,甚至還入圍了一九七六年世界奇幻獎最佳小說項目,使金的地位因此更為鞏固,令本書繼《魔女嘉莉》電影版後,亦於一九七九年改編為三小時長的電視電影《午夜行屍》。而這部《午夜行屍》,也在經典恐怖片《德州電鋸殺人狂》、《鬼哭神號》的導演陶比.胡波打造下,入圍了愛倫坡獎最佳電視節目及三項艾美獎,獲得評論界的優異評價,此後亦曾另行改編為七集的廣播劇版本,以及新版電視電影等作。

  或許你在閱讀《撒冷地》的前半段時,會感受到這本小說的時代性(事實上,就連金在本書的後記中,也曾提及這本七零年代的小說「在許多部分都有點過時」)。但若是細心思量,你便會發現這樣的感覺與其說是「過時」,不如以「復古」來形容會更為妥切一些。
正如金所提及的一樣,這本以「吸血鬼肆虐小鎮」作為主題的小說,其實巧妙轉化了《德古拉》的情境。在書中,神祕的陰森古堡,變成了一棟鬧鬼傳聞不絕於耳的廢棄大宅。而二十世紀的鄉間小鎮,則在城鄉發展的劇烈差異下,成為如同十九世紀化外之境般的存在。在《德古拉》一書中,吸血鬼造訪了當時最為進步的倫敦;而在《撒冷地》裡,吸血鬼則回歸至比起城市、顯然更適合他們生存的現代偏遠小鎮。
於是,就在這些相似且可供對應的元素中,才令全書擁有如此強烈的復古氛圍,同時也更進一步地讓金得以藉由本書,開始實驗其「小鎮生活作為社會及人類心理的縮影」的創作觀。

  如果你是金的忠實書迷,肯定會對他筆下虛構的「城堡岩鎮」感到印象深刻。金不僅以城堡岩作為故事背景寫出多部作品,就連在他推出號稱是「城堡岩系列完結篇」的《必需品專賣店》後,也仍依依不捨地在其後多本著作中,不時帶領讀者回到城堡岩這個地點探望一番。
然而,就像金在中篇小說〈太陽狗〉前言裡提到的一樣,雖然在設定上,這個全名為「耶路撒冷地」、鎮民暱稱為「撒冷地」的虛構小鎮,與城堡岩各自位於緬因州的南北兩端,但對金來說,城堡岩其實就是沒有吸血鬼的撒冷地。是以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撒冷地》則讓我們看見金在剛成為職業作家時,努力以多線手法展示小鎮居民的生活面貌,並進一步地藉此呈現社會縮影,將各種隱藏在表面下的人際關係衝突,轉化為推展小說情節的寫作嘗試。
除此之外,就其它方面而言,《撒冷地》也是一本足以讓我們窺見金後來創作習性的縮影及起始之作。例如,這是一本金首次以作家作為主角職業的長篇小說,也是部金首度讓主角回到離開已久的故鄉,嘗試克服童年夢魘的作品。
雖然如今看來,與金後來精進的寫作能力相比,《撒冷地》一書在上述提及的特點部分仍未臻成熟,但諸如此類的故事元素,卻也得以強調出金在寫作能力上的演變脈絡,而這點,正是金的書迷不可錯過本書的最大原因。甚至,如果你是恐怖小說或電影迷的話,自然也不可錯過這本首度將「吸血鬼」與「美國小鎮」妥善融合,影響了後來無數好萊塢恐怖電影的濫觴之作。

  關於這本《撒冷地》,還有一點頗值得一提。雖然本書是金早期的名作,但對台灣讀者來說,卻也是過去未曾發行過繁體中文版的遺珠之憾。但幸運的是,這回的《撒冷地》除了讓金的書迷得以一償宿願外,皇冠出版社更挑選了美國於二○○五年時推出的特別版作為此次的引進版本。在這本特別版裡,除了《撒冷地》的小說本文,還另行附錄了過去曾收錄在《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1978)短篇集中,與「撒冷地」這個小鎮相關的兩部短篇作品。
其中的〈耶路撒冷地〉,是在《玉米田的孩子》中首度公開之作。本篇將故事時間點拉回十九世紀,並交代了撒冷地過去的黑暗歷史。雖說這篇小說與《撒冷地》的故事無關,而是一篇向霍華.菲力普.洛夫克萊夫特筆下「克蘇魯神話」系列小說的致敬之作,但在寫作手法方面,卻也採用了如同《德古拉》般的書信體作為體裁,並以不同的故事元素,讓人再度聯想到如同「城堡岩」系列般所會出現的情況。
至於另一篇〈夜荒荒心慌慌〉,則是金一九七七年首度於《緬因雜誌》(Maine)上發表的作品,故事時間點設定為《撒冷地》事件的數年後,並直接交代了這個小鎮後來的發展為何。由於〈耶路撒冷地〉於數年前曾以〈耶路撒冷之籤〉這個譯名收錄在《克蘇魯神話》一書中,是以〈夜荒荒心慌慌〉一篇,相信亦是許多讀者至今仍未曾讀過的短篇作品。
除了這兩篇短篇,這本《撒冷地》特別版最有趣、同時也是最具收藏性的部分,便是收錄了原本被刪去及修改的數十頁初稿內容部分。在這些刪除段落中,每一段的前頭都有金的補充說明,告訴讀者這些段落原本位於故事中的什麼位置。而透過這些段落,也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了解到從初稿到定稿之間,一則故事可以產生多大的變化,甚至還能讓讀者實際揣想編輯與作家的合作方式,並對小說的創作過程有著更進一步的了解,亦與全書在如今讀來的「原點」般感受,擁有相互呼應般的效果。

   在漫長的等待下,此刻你手上的這本《撒冷地》,不僅可以讓你看見一個引領恐怖文類數十年之久的作家風格原點,我想,光是那些讓人心動不已的特別收錄,便已經讓人覺得這樣的等待,的確是十分值得的了。

班坐在公園裡的凳子上,發現有個女孩子在看著他。女孩長得很漂亮,淡金色的頭髮上圍繞著一條絲巾。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書,不過身邊還有一本素描本跟一枝炭筆。今天是星期二,九月十六號,開學第一天,公園裡面變得冷冷清清,只留下三三兩兩的母親,抱著小嬰兒,幾個老人坐在戰爭紀念碑旁邊,還有這個女孩,坐在多節的榆樹下,樹蔭斑駁。
女孩抬起頭看見他,臉上露出吃驚的神色。她低下頭看書,又抬起頭望著他,起身到一半時猶豫了一下,完全站起來後又坐了下去。
他站起來走過去,拿著他自己的書,是一本平裝版的西部小說。「哈囉。」他愉快地說:「我們認識嗎?」
「不認識。」她說:「但……你是班‧米爾斯,對嗎?」
「我是。」他揚起眉毛。
她很緊張地笑了笑,不敢直視他的眼睛,只在瞬間偷偷望了一眼,想瞭解他的意圖好壞。很顯然,她不習慣跟公園裡的陌生人講話。
「我以為我見到鬼了。」她把書擺到大腿上。他的視線短暫捕捉到「耶路撒冷地公共圖書館」幾個大字印在書側,書的名字叫做《空舞》,是他寫的第二本小說。女孩拿小說護套後面的照片給他看,是他自己,已經是四年前拍的了。那臉龐看起來還帶著孩子氣,而且嚴肅地嚇人──眼睛像黑色的鑽石一般。
「就在如此平凡的序幕中,王朝誕生了。」他說,雖然是隨口說出的玩笑話,但卻古怪地在空氣中久不散去,彷彿是偽裝成玩笑的預言。他們兩人身後,許多剛會走路的小孩在淺水池裡快樂地玩水;一位母親正在呼喚著羅迪,不要把他的妹妹推得這麼高。妹妹依舊在盪鞦韆上往上飛,洋裝飛舞,想要飛上天際。這一刻在多年之後他依舊清晰記得,彷彿是從時間蛋糕中切出的一小片,獨一無二。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擦出火花,這樣的片刻會自然而然成為記憶中殘破的片段。
這時候她笑著把書拿給他,「你可以幫我簽名嗎?」
「在圖書館的書上面?」
「我會把這本書買下來,再買一本去還給他們。」
他從毛衣口袋中拿出一枝自動鉛筆,翻開書的扉頁,問說:「妳叫什麼名字?」
「蘇珊‧諾頓。」
他振筆疾書,不假思索:給蘇珊‧諾頓,公園裡最美麗的女孩,誠摯的問候,班‧米爾斯。他在簽名下面加上日期,用斜線標記法。
「現在妳得用偷的了。」他邊說,邊把書還給她。「《空舞》已經絕版了,唉。」
「我會去紐約那邊專門找書的書商找。」她遲疑了一下,這一次她的眼神接觸長了一點點:「這真的是一本好書。」
「謝謝,每次我把它拿下來看的時候,都會納悶這樣的書怎麼會有人想出版。」
「你常常把它拿下來看嗎?」
「是啊,不過我很努力想戒掉這個習慣。」
女孩對著他笑開了嘴,兩個人一起笑了,於是一切更加自然。往後,他會有機會想:怎麼這麼簡單就發生了,如此順遂。這樣的想法一直讓他很不舒服,讓人不得不聯想到命運。他心中的命運女神不是盲目的,反而是有極佳的視力,好讓她把無助的眾生捲入宇宙的大石磨當中,磨成種類未知的麵包。
「我也看過《康威的女兒》,超愛。我想你應該常常聽到人這樣說。」
「這倒很少聽說。」他實話實說。米蘭達以前也很喜歡《康威的女兒》,但是他大部分一起泡咖啡的朋友都支吾其詞,而評論家幾乎一面倒痛批這本書。話說回來,評論家本來就是這樣,把情節丟到一旁,盡情自慰。
「喔,可是我喜歡。」
「妳看過新的嗎?」
「《比利說不要停》?還沒,藥房的庫根小姐說很煽情。」
「才怪,幾乎寫成禁慾小說了。」班說:「語言是有點粗俗,可是描寫的是未受教育的鄉下男生,你總不能……這樣吧,我請妳去喝杯冰淇淋汽水或什麼的好嗎?我剛才正想喝點東西。」
她和他做了第三次眼神接觸,微微笑,很溫暖:「好啊,我也想喝,史賓塞那邊的很不錯。」
這就是一切的開端。
「這樣吧,妳今天晚上想不想要去看電影?」他問。
「好啊。」
「最近的戲院在哪裡?」
女孩笑了起來,「當然是波特蘭的新尼斯戲院,那裡的大廳擺著蘇珊‧諾頓的不朽作品。」

 

他們開著車從波特蘭回來,走二九五號公路,時間一點也不晚──剛過十一點沒多久。高速公路離開波特蘭市郊之後,速限變成五十五英里。他開車的技術很穩,雪鐵龍的大燈順暢地劃開黑暗。
兩人都覺得電影很不錯,但態度小心翼翼的,彼此還在探索對方的底限。這時候蘇珊突然想起她媽媽問的問題,她說:「你住在哪裡?是租房子嗎?」
「我在伊娃民宿的三樓訂了一個小房間,鐵道街。」
「那不就遭透了,可能熱到跟火焰山一樣!」
「我喜歡熱一點。」他說:「很適合我寫作,上衣脫掉,打開收音機,喝個一加侖的啤酒,這樣一天可以寫個十頁新稿。那裡還住了些有趣的怪伯伯可以聊一聊。當你悶了許久之後,到門廊去吹吹風……猶如置身天堂。」
「可是……」她很狐疑地說。
「我本來想租瑪斯登大宅。」他不經意地說:「甚至都去問了屋主,可是房子卻賣掉了。」
「瑪斯登大宅?」她微微笑,「你應該聽錯了。」
「沒有,我說的就是往小鎮西北方去,碰到的第一個山坡上的那棟,在布魯克斯路上。」
「賣掉了?到底是誰──?」
「我也很納悶,像我這種偶爾某顆螺絲沒有鎖緊的人頂多想到要租下來。房屋仲介不願意告訴我,似乎有什麼深沉、黑暗的秘密。」
「或許是外地來的人,想要把它改裝成什麼避暑聖地。」她說:「不管是誰,腦袋都不清楚。整修房子是一回事──我自己也很想試試,但是那個地方根本不能整修。在我小時候那裡就是廢墟了。班,你怎麼會想到要住那種地方?」
「妳曾經親自到過裡面嗎?」
「沒有,但是我曾經鼓起勇氣往窗子裡面看,你去過嗎?」
「是的,一次。」
「恐怖的地方,對吧?」
兩人陷入沉默,都想著瑪斯登大宅。這一段特殊的回憶不像其他回憶一樣帶著淡淡的鄉愁。瑪斯登大宅的醜事跟暴力都發生在兩人出生以前,但是小鎮記憶長遠,而且一代一代將這種恐懼傳下去,彷彿是個儀式。
修伯特‧瑪斯登跟他的太太柏笛的故事,是這個小鎮有史以來唯一堪稱為醜聞的一則。修伯特在一九二○年代是一家新英格蘭大型貨車公司的總裁──有些人說這家公司最賺錢的項目是在午夜過後,從加拿大走私威士忌到麻州。
他跟他太太於一九二八年退休,帶著大把的鈔票搬到撒冷地居住,但是一九二九年的股市大崩盤讓他們損失了其中的大部分(沒有人知道確切的數目,就連梅伯‧沃茲也一樣。)
由股市大崩盤到希特勒崛起的十年之間,瑪斯登跟他的太太就像隱士一樣住在他們的房子裡,外人唯一可以看到他們的時間是每個星期三下午,他們會來鎮上採買。賴瑞‧麥李歐是當年的郵差,他說瑪斯登訂了四份日報,外加《週六晚間郵報》、《紐約客》,以及一份八卦雜誌叫做《大驚奇》。每個月還有一次從卡車公司寄來的支票,公司的住址在麻州的秋河。賴瑞說他之所以知道是支票,是因為他把信封彎曲,從住址窗往裡面偷看。
賴瑞也是一九三九夏天年發現他們的人。當時報紙跟雜誌(累積了五天的量)已經多到擠不進去郵箱裡面了。於是賴瑞把全部的報紙雜誌拿下來,沿著步道往裡面走,打算將書報夾在紗門跟大門中間。
當時是八月,時值盛夏,氣溫開始高得嚇人,而瑪斯登大宅的院子裡雜草長得跟小腿一樣高,翠綠茂密。房子西側的棚架上面有忍冬四處亂竄,肥大的蜜蜂在蠟白色的芬芳花朵中間慵懶地穿梭。那個時候,雖然雜草長得很高,房子依舊很好看,大家都認為修伯特在失常之前蓋了撒冷地最棒的房子。
根據後來姊妹會流傳的極端恐怖版,賴瑞走步道走到一半就開始聞到腐肉似的味道。他敲一敲前門,沒有得到回應,於是他從門縫往裡面看,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清。賴瑞繞到屋子的後面去,沒有從前門直接進入,於是幸運地保住一條命。後面的味道更重,賴瑞試著推一推後門,發現門沒有上鎖,於是走進廚房裡。柏笛‧瑪斯登癱在一個角落裡,兩腿張開,沒穿鞋子,在一把30-06步槍近距離射擊下,她半邊腦袋開了花。
(「蒼蠅」奧姐‧賀喜每一次講到這裡,一定會以冷靜的口吻這樣說:「賴瑞說廚房裡全部都是蒼蠅,到處亂飛,沾著那個……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然後又飛起來,這些蒼蠅。」)
賴瑞‧麥李歐轉身離開,直接回到鎮上。他找了諾瑞司‧維尼,當時的治安官,再加上三、四個在克羅森店裡閒晃的人──當年還是密爾特的爸爸在經營。奧姐的大哥,傑克森,也在一行人之中。這一群人開著諾瑞司的雪佛蘭,跟著賴瑞的郵務卡車往回走。
小鎮裡的人從來沒有進過這棟房子,於是一連九天,眾人嘆為觀止。等到騷動過去之後,波特蘭的《電信報》對這棟房子做了一個專題報導。修伯特‧瑪斯登的豪宅基本上就是個雜亂無章、堆滿廢物,讓人迷路的老鼠窩。處處都是破銅爛鐵,外加彎彎曲曲的小通道,通道兩側滿是泛黃的報紙與雜誌堆、形同小山的無用書籍,任其腐爛。其中全套狄更斯作品集、斯科特全集與馬力雅特全集,都由羅瑞塔‧史塔琪的前輩搜刮進耶路撒冷地公立圖書館,至今依舊留在書庫裡面。
傑克森‧賀喜拿起《週六晚間郵報》開始翻閱,突然瞪大眼睛,發現每一頁上都整齊地貼了一張一塊美金的鈔票。
諾瑞司‧維尼發現賴瑞實在很幸運,因為繞到後面去才撿回一條命。正門後面擺了一張椅子,上面綁了一把殺人武器,槍口就對著大門口,瞄準胸口的高度。槍枝的擊鐵已經拉好,一條繩子綁在扳機上,沿著走廊牽到門把上。
(「槍是上膛的。」奧姐這個時候會說:「只要一拉,賴瑞‧麥李歐就直接上天堂。」)
其他還有許多比較不致命的二流陷阱。餐廳的門上掛了四十磅重的報紙堆,通往二樓的樓梯有一個樓梯豎板動了手腳,可能會害走上去的人扭斷腳踝。於是大家很快就瞭解到,修伯特‧瑪斯登不只是失常而已,而是老早就成為不折不扣的瘋子了。
他們在樓上走道的最後一個臥室裡找到他,屍體懸吊在屋頂的椽上。
(蘇珊跟她的姊妹淘把從大人那裡收集來的故事片段編撰起來,用以自我虐待,還樂此不疲。愛咪‧雷克李夫家的後院蓋了一個木造的遊戲房,她們一群人常常把自己鎖在裡面,在一片漆黑中圍坐著,用瑪斯登大宅的故事讓彼此驚聲尖叫。於是瑪斯登大宅在希特勒入侵波蘭之前,就已經確立它永恆不朽的地位。幫大人講的故事加油添醋也變成這群女孩子的例行活動。即便是十八年後的今天,蘇珊覺得,光是想到瑪斯登大宅這個名字,彷彿就有巫師對她施法一樣,讓她心中浮現許多痛苦清晰的影像:一群小女生窩在愛咪的遊戲房裡面,彼此手牽著手,愛咪用陰森森的口吻說道:「他的臉整個腫起來,舌頭翻黑,吊在嘴外,上面爬滿了蒼蠅,我媽媽這麼跟沃茲太太說。」)
「……房子。」
「對不起,你說什麼?」她費了一番工夫,把自己拉回現在。車子正要離開高速公路,下撒冷地的交流道。
「我說,挺讓人毛骨悚然的老房子。」
「告訴我你什麼時候進去的。」
他乾笑一聲,同時打開遠燈,雙線道的柏油路面筆直往前,兩旁都是松樹跟雲杉,路上一輛車也沒有。「一開始是小孩子鬧著玩,或許從頭到尾都是玩笑。要記得當年才一九五一年,我們得找東西取代吸毒,那個時代根本沒有那種東西。我常常跟灣區的小孩子一起玩,他們現在應該都搬走了……這裡的人還是把南撒冷地稱做『灣區』嗎?」
「沒錯。」
「我常常跟一些人廝混,有戴維‧巴克雷、查爾斯‧詹姆士──那時候大家都叫他索尼,還有哈洛德‧羅伯森、佛洛德‧提比──」
「佛洛德?」她問道,大為震驚。
「對,妳認識?」
「我跟他交往過。」她說,生怕自己的口氣聽起來很奇怪,於是趕緊往下說:「索尼‧詹姆士也還在鎮上,他在傑英那大道上開了一家加油站,哈洛德‧羅伯森死了,因為白血病。」
「他們的年紀都比我大,差一、兩歲,那時候他們組了一個俱樂部,會員專屬,只有三個人以上推薦的嗜血海盜才有資格申請。」原本他打算用輕鬆的口吻說這段往事,但是字裡行間卻有破綻,顯露出當年的心有不甘。「我很執著,那曾經是我最渴望的事──成為一個嗜血海盜……至少在那個夏天是。」
「於是他們最後終於軟化了,告訴我說如果我通過入會儀式,就可以加入他們。而所謂的入會儀式是戴維隨便想出來的。我們要一起去瑪斯登大宅,然後我要進去拿個東西出來,當作是戰利品。」他笑了出來,嘴巴乾了。
「然後呢?」
「我從窗戶爬進去,房子裡依舊堆滿了垃圾,即使時間已經過了十二年。戰時報紙應該都被搬走了,不過剩下的東西都留在原地。前面的大廳裡有一張桌子,上面有一個下雪球──你知道我在講什麼吧?就是裡面有一間小房子,如果拿起來搖一搖,雪花就會四處飄的那種玩意兒。我把那個東西放到我的口袋裡,但是沒有馬上離開。當時我是真的很想證明自己有種,所以我就上樓去到他上吊的房間裡。」
「我的天哪。」她說。
「幫我從手套箱裡拿根菸出來,好嗎?我現在正在戒菸,可是要講這段故事我需要根菸。」
她拿了一根出來,班壓下點菸器。
「屋子裡非常臭,臭到你難以想像。黴菌跟室內裝潢腐爛,有一種腐臭油脂味,聞起來像壞掉的奶油,再加上那些生物──老鼠、土撥鼠,所有住在牆壁裡的傢伙,以及在地窖裡冬眠的東西,形成了一種老舊、潮濕的噁味。
「九歲大的我爬上樓梯,嚇得都快屁滾尿流了。走過的地方都在咯吱咯吱響,然後復歸平靜。我聽得到有東西在牆壁另外一邊急急忙忙逃開,而且一直感覺到後面有腳步聲在靠近我。但是我不敢回頭,因為我怕只要一回頭就會看到修伯特‧瑪斯登搖搖晃晃地跟著我,一手拿著吊死鬼的繩索,臉色發黑地看著我。」
班死命地抓緊方向盤,聲音中的輕浮早已消失不見,他的記憶如此濃烈,讓蘇珊感到有點害怕。他的臉色在儀表燈的照耀下,就像是個旅人走在令人厭惡的國度,卻又始終脫離不了。
「到了樓梯的上面,我鼓起全部的勇氣,沿著走廊衝到那個房間。我打算衝進去之後隨便抓個東西,然後往外衝。走廊盡頭的門是關著的,我看著門越來越近,看到門鉸掉了下來,門的下緣靠在門柱上面。門的把手是銀色的,手常握住的地方有點失去光澤。我拉了門把,門的下緣摩擦木頭發出了尖銳聲響,就像個痛苦的女人在呻吟。要是我腦袋清楚,那時候就應該轉身,馬上離開那個該死的地方。可是我身上充滿了腎上腺素,用雙手抓住門把,使盡吃奶的力氣用力拉。於是門打開了……

那一年在陰森的大宅裡,門的後面班究竟看到了什麼?長久以來的夢魘歷歷在目,但他為何還要回來?撒冷地的祕密,等待你一起來發掘……1/30驚悚上市!
那些沒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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