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寫的很好,我連看兩次還怕遺漏了什麼,作者的觀念非常的正確,是經過深思熟慮反思後所說出來的話,值得細看。
作者很明白,有著華倫巴菲特作爸爸的確有許多「優勢」(privilege),但是你的人生還是得你自己打造。爸爸的名字會替你多開一些門、多認得一些本來沒有機會認得的人,但是他不能替你過一生。是的,含著金湯匙出生很好,但是很多時候,這金湯匙會變成金匕首,因為它阻止了你天賦的發展。
這本書對年輕人最好的地方是他的經驗是每個人都用得上的:他告訴年輕人,好的決定需要時間,若有能力,請用金錢去買時間,等你自己找到真正想投入一生的時光去做的事後,再去做。他說他從小心中就一直有個聲音,他不知道是什麼,但是這個聲音促使他尋尋覓覓,最後決定從史丹佛大學退學,租小房子、開二手國民車,去找尋自己的興趣,這種真誠對待自己的勇氣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他工作的態度把每一個案子當作大學時的作業來做,只要能從中學到東西就全力以赴,不計較價錢,用做中學來累積自己的經驗。1981年他在路邊洗車時,一位鄰居停下來與他寒喧,鄰居的女婿是節目主持人,時時都需要新的音樂,請他替一個新的有線電視頻道作十秒鐘的開頭配樂。他沒有計較工作的大小(僅十秒),也沒有計較這是名不見經傳的頻道,全力以赴。他完全沒有料到這個頻道就是後來每個人都知道的MTV(現在許多電視頻道都希望自己看起來、聽起來像MTV,廣告商也希望自己的產品有MTV的配樂),結果他就這樣一夕而紅。人家只看到他成功卻不知他在爆紅之前已花了幾百個小時泡在錄音間。
他也告訴年輕人,平日努力充實自己才抓得住機會,人生很多事是偶然,當你善用這個偶然,成功就變成了必然:朋友送他一本描述十九世紀印地安人被迫害的書叫《晨星之子》(Son
of The Morning Star),他看了大受感動,開始收集印地安音樂,當Kevin
Costner要拍「與狼共舞」時,他把他寫的印地安音樂CD寄去,結果電影中令人難忘的火舞(fire
dance)的配樂就是他寫的。
人無法預知,在事情發生前,我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我們只能善用時間好好的充實自己,等待機會的降臨。碰到鄰居那是機會,你不能控制的,但是寫出好的曲子那是努力,你可以做到的。
這本書是金湯匙族寫的最好的一本書,我強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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