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覺得,攝影是一種下流的玩藝兒——這也是我喜愛攝影的原因之一,」黛安.阿巴斯(註1)寫道,「我第一次做攝影時,感到非常變態。」做一位專業攝影師,可以被認為是下流的(借用阿巴斯的通俗話),如果攝影師追求被認為是骯髒的、禁忌的、邊緣的題材。但是,下流的題材如今已不容易找。而拍照的變態的一面到底是什麼呢?如果專業攝影師在鏡頭背後常常有性幻想,那麼變態也許就在於這些幻想既貌似有理,又如此不得體。安東尼奧尼(註2)在《春光乍洩》(Blowup,1966)中,讓時裝攝影師拿著相機在薇蘇絲卡(Verushka)的身體上方晃來晃去變換位置,不斷地按快門。真個是下流!事實上,使用相機並不是色瞇瞇地接近某人的理想方式。在攝影師與其拍攝對象之間,必定要有距離。相機不能強姦,甚至不能擁有,儘管它可以假設、侵擾、闖入、歪曲、利用,以及最廣泛的隱喻意義上的暗殺——所有這些活動與性方面的推撞和擠壓不同,都是可以在一定距離內進行的,並帶著某種超脫。
在麥可.鮑威爾(註3)那部非凡的電影《偷窺狂》(Peeping
Tom,1960)中,性幻想就要強烈得多。這並不是一部關於偷窺狂、而是一部關於精神變態者的電影,主角在替婦女們拍照時,利用隱藏在相機裏的武器殺她們。他從未碰觸過他的拍攝對象。他對她們的身體不懷欲望;他要的是她們以拍成電影的影像形式存在的樣子——那些顯示她們經歷自己的死亡的影像——然後在家裏放映,在孤獨中取樂。該電影假設性無能與侵犯之間,專業化的外表與殘暴之間有聯繫,這些聯繫指向那個與相機有聯繫的中心幻想。相機做為陰莖,無非是大家都會不自覺地使用的那個難以避免的隱喻的小小變體。無論我們對這個幻想的意識多麼朦朧,每當我們談到把膠捲「裝入」相機、拿相機「對準」某人或「拍攝」(註4)一部電影時,都會毫不掩飾地說到它。
重新給舊式相機裝膠捲,要比重新給俗稱「棕色貝斯」的毛瑟槍裝子彈更笨拙和更困難。現代相機試圖成為鐳射槍。一個廣告如此寫道:
雅斯卡電子(Yashica
Electro)35GT是太空時代相機,你一家人都會愛上它。日夜都能拍出美麗照片。全自動。絕無失誤。只要對準、聚焦、按下。其他由GT的電腦頭腦和電子快門去打理。
相機跟汽車一樣,是做為捕食者的武器來出售的——盡可能地自動,隨時猛撲過去。大眾口味期待簡便、隱形的技術。製造商向顧客保證拍照毋須技能或專業知識,保證相機無所不知,能夠對意志那輕微的壓力作出反應。就像轉動點火開關鑰匙或扣動扳機一樣簡單。
相機像槍枝和汽車,是幻想機器,用起來會上癮。然而,儘管普通語言和廣告誇大其詞,它們卻不會致命。在把汽車當成槍枝那樣來推銷的誇張法中,至少有一點倒是非常真實的:除了戰時,汽車殺人比槍枝還多。相機/槍枝不會殺人,因此那個不祥的隱喻似乎只是虛張聲勢罷了——像一個男人幻想兩腿間有一支槍、一把刀或一件工具。不過,拍照的行為仍有某種捕食意味。拍攝人即是侵犯人,把他們視作他們從未把自己視作的樣子,了解他們對自己從不了解的事情;它把人變成可以被象徵性地擁有的物件。一如相機是槍枝的昇華,拍攝某人也是一種昇華式的謀殺——一種軟謀殺,正好適合一個悲哀、受驚的時代。
最終,人們可能學會多用相機而少用槍枝來發洩他們的侵略欲,代價是使世界更加影像氾濫。人們開始捨子彈而取膠捲的一個局面是,在東非,攝影遊獵正在取代槍枝遊獵。游獵者手持「哈蘇」相機(Hasselblad)而不是「溫徹斯特」步槍;不是用望遠鏡瞄準器來把步槍對準獵物,而是透過取景器來取景。在十九世紀末的倫敦,巴特勒(註5)抱怨說:「每一片灌木叢裏都有一個攝影者,像吼咆的獅子到處逛蕩,尋找他可以吞噬的人。」如今,攝影師正在追逐真野獸,牠們到處被圍困,已稀少得沒得殺了。槍枝在這場認真的喜劇也即生態遊獵中,已蛻變成相機,因為大自然已不再是往昔的大自然——人類不再需要防禦它。如今,大自然——馴服、瀕危、垂死——需要人類來保護。當我們害怕,我們射殺。當我們懷舊,我們拍照。
現在是懷舊的時代,而照片積極地推廣懷舊。攝影是一門輓歌藝術,一門黃昏藝術。大多數被拍攝對象——僅僅憑著被拍攝——都滿含感染力。一個醜陋或怪異的被拍攝物可能令人感動,因為它已由於攝影師的青睞而獲得尊嚴。一個美麗的被拍攝物可能成為疚愧感的對象,因為它已衰朽或不再存在。所有照片都「使人想到死」。拍照就是參與另一個人(或物)的必死性、脆弱性、可變性。所有照片恰恰都是通過切下這一刻並把它凍結,來見證時間的無情流逝。
相機開始複製世界的時候,也正是人類的風景開始以令人眩暈的速度發生變化之際:當無數的生物生活形式和社會生活形式在極短的時間內逐漸被摧毀的時候,一種裝置應運而生,記錄正在消失的事物。尤金.阿杰(註6)和布拉賽(註7)鏡頭下那鬱鬱寡歡、紋理複雜的巴黎已幾乎消失。就像死去的親友保留在家庭相冊裏,他們在照片中的身影驅散他們的亡故給親友帶來的某些焦慮和悔恨一樣,現已被拆毀的街區和遭破壞並變得荒涼的農村地區的照片,也為我們提供了與過去的零星聯繫。
註1. 黛安.阿巴斯(Diane Arbus,
1923-1971),美國攝影師,以拍攝社會邊緣人物聞名。
註2. 安東尼奧尼(Michelangelo Antonioni, 1912-2007),義大利導演。
註3. 麥可.鮑威爾(Michael Powell, 1905-1990),英國電影導演。
註4. 英文「拍攝」和「射擊」都用shoot
註5. 巴特勒(Samuel Butler, 1835-1902,英國小說家。
註6. 尤金‧阿杰(Eugene Atget, 1857-1927),法國攝影師,以記錄巴黎建築物和街景著稱。
註7. 布拉賽(Brassai, 1899-1984),真名Gyula Halasz,匈牙利人,巴黎攝影師。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