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告訴我——那是一位德州奧斯丁的三輪車駕駛,他說我的寫作叫「蓋曼風」。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偷偷在期待著什麼,是否有那個如果他們沒看到會覺得自己被騙了的東西。我希望所有的故事都不同;我希望作者的聲音會隨故事改變;我希望自己正確地使用收在園藝棚中的工具來創造出正確的故事。

有時我創作到一半會卡住;於是我會想想色情電影,想想音樂劇。不管我在寫什麼,粉絲會想看到什麼呢?有時我會這麼做。在那些日子裡,我寫的大概是類型;在其他時候,我則反其道而行。 但我懷疑自己在最成功、最有抱負、愚蠢同時也明智的作家生涯階段,其實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東西。我還不知道喜歡這類的人期待些什麼,因為從來沒有人喜歡這樣的東西:無論好壞,我都獨自面對。

在那一刻,在第一個讀者只有自己的時候,類型或沒有類型都已經不重要了。我身為作家唯一守則就是繼續寫,並且以第一個讀者的身分,說一個不令我自己感到受騙或失望的故事

--尼爾‧蓋曼,〈類型色情書刊,或色情書刊類型〉,2013年佛羅里達州奧蘭多第35屆藝術奇幻國際會議主題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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